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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宝马的新车越来越丑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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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电动车公社的社长。

前段时间,在“新势力”们疯狂推出新车型的猛烈攻势下,BBA三家“老势力”也赶紧吹响了反攻的号角,把压箱底的技术都掏了出来,推出了三台新车。

奔驰这边,是一台旗舰EQSSUV;宝马则是推出了同平台打造的旗舰级轿车,宝马7系和宝马i7。但那边厢一直不被BB待见的奥迪,却思路清奇地拿出了……

一台概念车?还是一台长得像MPV的SUV?

针对这三台车的风评,似乎也出奇地一致:就是一个字,丑。

起初,社长刚看到宝马i7海报的时候,觉得似乎也还能接受。

毕竟像蔚来、小鹏都是这种“眯眯眼”的风格,无非是宝马祖传的双肾进气格栅大了点▔▔皿皿▔▔。

但当宝马i7露出真容的时候,着实是有些“惊世骇俗”。以至于社长身边的一个资深宝马粉都认为“宝马已死,有事烧纸”,彻底没救了。

那么,宝马为什么要在旗下最贵的车型上采用这种“奇葩设计”?

今天,社长就和大家好好聊一聊汽车设计那些事儿。

01.戴着镣铐跳舞

先说结论,宝马这次并不是为了标新立异,而是如李想所说,是为了提前满足最新的行人保护法规,才“被迫”作出了这样的设计。

不过,即使是如李想所说,用上了成本高昂的可弹出式机盖,也没办法拿到高分。

就比如宝马刚刚推出的iX,在欧洲E-NCAP碰撞测试中,行人保护这项评分只能拿到36份中的24.2分,只能说是将将及格。

所以,机盖能够完全覆盖在车灯上方、且机盖和大灯之间有足够缓冲区的分体式大灯,就借着保护行人的契机成了车企们新的设计趋势。

然而细说起来,法规左右大灯设计,可是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。从几十年前宝马就一直被法规所迫害,纯纯的大冤种。

这件事儿的来龙去脉,还得从80年前说起~

早在年,美国就要求所有新车都只能配备2个7英寸的密封式圆灯。

所以在当时,别管是福特、通用还是保时捷,大家的“眼睛”长得都一样大。而且都是规规矩矩的,只能有两只。

(谁能想到,法规甚至能影响后来保时捷的设计风格呢)

如此严格的法规,不仅影响了后来的汽车设计,也扼杀了车企们推出新车的热情。毕竟谁也不想自家的车长得和别人一样,落个抄袭的名声。

更离谱的是,大洋彼岸的欧洲已经流行起来的方灯,在美国却属于违法设计。

即使是欧洲汽车工业的扛把子——奔驰,想要在美国卖车,也只能无奈地把矩形大灯换成圆灯。宝马,也不例外。

(不要怀疑,这真的是一台宝马!)

到了年,凯迪拉克、克莱斯勒等本土车企忍不下去了准备抗议,法规这才有所松动。在原有的双圆灯造型之外,还允许车企使用4个5.75英寸的圆灯来提供照明。

正当所有人都觉得法规会逐步放开的时候、汽车设计将会百花齐放的时候,现实又给了车企们极为沉重的一击:

除了双圆灯和四圆灯之外,大灯前面不允许采用任何装饰物!

欧洲流行的用来降低风阻的流线型灯罩,不可以;前些年豪华车标配的大灯雨刮,不可以;你想在大灯上系个蝴蝶结,同样不可以。

(曾经的最美车型捷豹E-type,就被迫放弃了原本和车身造型连为一体的灯罩设计)

而且,这段时间的法规似乎还有些变本加厉。

在时隔17年之后,虽然放开了对欧洲流行的方灯的限制,但尺寸依然是固定的两组;而且大灯的离地间隙必须超过24英寸,即61厘米。

法规一出,跑车设计师先炸了锅:车头要是比劳斯莱斯还高,哪里配叫跑车啊!

于是,鸡贼的设计师们想出了一个“打擦边球”的主意,隐藏式大灯。

这种跳灯在翻出来之后,形状能完美满足法规的要求;而白天不需要照明的时候,又能隐藏进车身里。不仅风阻低,车身的姿态也比圆灯要好看不少。

当然,许多人最喜欢的还是跳灯点亮的那一刻,就好像给这台车注入了灵*一样。

最终,在车企和法规斗智斗勇到了年,美国的法规才真正允许卤素灯泡在车灯上使用,从此放开了对大灯尺寸的限制。

这时,流线型车灯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大行其道,各家车企的车身设计也逐渐开始百花齐放。而跳灯却因为不符合行人安全法规,被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。

反观宝马,真可以说是被法规“吓怕了”,成了法规影响设计的最大“受害者”。

即使是到了年法规废除之后,宝马5系都还在沿用5.75英寸的四圆灯设计,即使旧法规已经推出了快40年。

虽然后来这种圆圆的车灯因为造型很像天使头上的光环,被Bimmer亲切地称之为“天使眼”。天使眼,也成了宝马的标志性设计。

但没人能否认,如果不是因为法规的约束耽误了四十年的时间,宝马的设计很有可能会比现在更加超前。

那么问题来了:为了符合法规,大家都可以理解。

但宝马i7的造型,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丑?

02.丑,只是因为分体式大灯?No!

关于分体式大灯的问题,其实基本无解。远的不说,近几年想要进*欧洲的蔚小理和不少韩系车,都只能采用分体式大灯的设计。

像之前并不在欧洲开售的理想ONE就没采用分体式大灯,大家给出的评价普遍是大气、好看;但针对理想L9的造型,社友们却清一色地给出了负面的评价。

从设计的角度来说,其实是因为这种分体式大灯存在一个致命的缺点:

在燃油车时代,设计师们往往希望车辆能够像人脸一样,大灯是眼睛、进气格栅是鼻孔、副进气格栅是嘴巴,让它具有一些拟人化的特征,从而更好地成为视觉焦点,被人们记住。

但分体式大灯的造型很难让人们立刻找到视觉焦点,没法把车头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待,也就无从辨别一台车的脸型!

因此,分体式设计往往会被大家先入为主地认为“丑”。领克的设计刚推出的时候是这样,宝马i7也是这样,理想L9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这样。

(因为棱角太过分明了,反而让人失去了视觉焦点)

但话又说回来,这个锅,分体式大灯可不背。

不信的话,你看看隔壁的蔚来和小鹏:是不是第一感觉是“科技感”、“未来感”,而不是突出的丑?

这是因为蔚来和小鹏虽然也采用了分体式大灯的设计,但却把大灯巧妙地隐藏在了以前雾灯框的位置,日间行车灯则是变成了新的“眯眯眼”,作为人们的视觉焦点。

甚至对小鹏G9来说,连激光雷达也能扔进雾灯框里:

而且这种狭长的日间行车灯,还能给人们留下“这么个小玩意居然能发出这么耀眼的光芒,科技含量一定非常高”的印象。

再配上无进气格栅的封闭式造型,刚好符合蔚来小鹏科技未来的车型定位。

说完了正面典型,我们再来重温一下宝马i7▔▔皿皿▔▔的造型设计。

分体式的大灯设计本来就会分散视觉焦点,而电动化都没能阻止的超大号进气格栅又有些喧宾夺主,让大家第一时间只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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